为切实加强全市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六盘水市委编办着力从机构设置、编制保障、职能配置上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为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体制机制保障。
健全机构设置,提升保障体系。对全市开发区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进行清理盘点,在全面摸清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构设置情况的基础上,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设机构,通过“纵向”请示省委编办、“横向”对比兄弟市州情况,在限额内对开发区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实现“应急管理局”独立设置,统一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充实人员力量,提升监管能力。本着“总量控制、重点保障”的人员编制配备原则,充分考虑开发区产业结构类型、高危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分布、企业总量、经济规模等因素,通过统筹调剂、内部挖掘等方法,统筹使用编制资源,进一步补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以适应当地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优化职能体系,提升治理效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对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进行梳理、分析、研判,将之前由其他内设机构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划入“应急管理局”,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提升安全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