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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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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经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每年331日前报送并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二、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章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三、受理机构

六盘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办理要求

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31日前分别向登记管理机关和审批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情况的报告。经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于每年11日至331日,报送经举办单位保密审查通过的上一年度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事业单位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接收

网上接收:事业单位登录“事业单位在线”网站,申请年度报告,使用二维码图片,提交年度报告至“六盘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由登记管理机关统一公示。   

六、基本流程

(一)报送。事业单位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网站年度报告公示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二)公示。受事业单位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年度报告公示专栏”向社会公示(涉密单位不公示)。

七、办结时限及结果送达

   年度报告材料成功上传至系统即完成年度报告报送,每年331日后,事业单位报送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内容在网上公示(涉密单位不公示)。

八、报送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要 求

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原件

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网站年度报告公示系统填写后下载打印(涉密单位下载表格后填写)

2

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

原件

加盖本单位印章或财务专用章

3

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不提交

4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原件或复印件

扫描上传

5

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网上报送的,需上传经举办单位审查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

注:1、事业单位需通过专用光盘(或二维码图片)登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系统”提交年度报告。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事业单位无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材料,纸质年度报告自行留存,以备后续监督抽查。涉密事业单位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2以上材料均一份。复印件应加盖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的印章。

九、填写说明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填写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

2、(   )年度:填写上一年。如201611日至331日报送年度报告,应填写(2015)年度;

3、单位名称: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按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内容填写;

6、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科目的数额;

7、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没有的不填写;

8、从业人数:填写实有在职人数,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等;

9、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情况:上一年度是否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没有的填写“无”;

10、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上一年度内以下情况。

1)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

2)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

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数字说明);

4)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1、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文件,涉及多项的,应分别填写、并说明有效期;

12、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绩效”填写举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绩效考评及结果;“受奖惩”是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以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诉讼投诉情况”填写是否有诉讼及社会投诉及具体内容;

13、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填写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

14、事业单位委托意见: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15、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签署如下意见,情况一:“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情况二:“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经保密审查不能向社会公示。”(属于情况二的,应该事先与登记管理机关沟通确认。)

16、填表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请勿漏填。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十一、办理结果

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接受社会监督和登记管理机关监管;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依法予以处罚。

十二、咨询途径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西路44号十二层大楼五楼

咨询电话:0858-8328318

   箱:1013717447@qq.com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地址:六盘水市钟山西路44号十二层大楼五楼

投诉电话:0858-8328099

十四、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西路44号十二层大楼五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858-8328318


附录: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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