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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委编办四举措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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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委编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严控总量”指示精神,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工作原则,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深化事业编制内部挖潜,盘活存量资源,强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规范调整,优化机构服务保障。为全力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市委编办重新制定印发36家县级、51家科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通过规范调整,整合撤并了“小散弱”事业单位,精简了机构设置,优化了职能配置,理顺了管理层级,强化了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和公益属性,提高了事业单位效率效能。机构数从规范调整前的300个减少到249个,减少51个事业单位,减幅为17%,比2012年底机构数258个少9个,达到了中央和省控制事业单位机构数量的要求。

二是创新方式,统筹使用编制资源。打破编制分配后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模式,研究制定了《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机构编制事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及权限,将学校的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尽可能的下放教育主管部门,为将“学校编制”变“系统编制”;“学校人”变“系统人”提供保障。

三是探索评估,盘活编制使用效益。探索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具体评估标准和评估方式,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物理融合”和内部“化学反应”,按照有增有减的要求,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研究起草《市级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办法(试行)》,并将以实施《评估办法》为抓手,打破机构编制资源“部门所有”“一定不变”“只增不减”等思维定式,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在部门、系统、区域、层级之间合理有序流动,提高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利用率、统筹力、贡献度(或价值度)。

四是动态管理,逐渐核减工勤编制。在摸清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工勤编制核定和实有人员情况基础上,结合机改前工勤编制核定情况、机改后部门设置情况和市车改办车辆编制调整情况,对市直部门机关工勤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制定调整原则,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工勤人员因退休、外调、自然减员等原因离开单位后,相应核减工勤人员编制,为确保工勤人员编制只减不增、逐年递减提供强有力保障。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市工勤编制1371名,同比2019年减少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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