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实现机构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制度化、规范化。六盘水市委编办“四化”推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有效落实。
一是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循“四个坚持”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要求机构编制审议要严格按照“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环节进行,严格遵守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申报调整机构编制有关事项须经县区编委、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部(室)务会研究同意后方可申报。
二是推进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程序化。研究制定《六盘水市委编办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管理制度(试行)》,统一规范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申报调整机构编制有关事项审核审批工作,流程化管理,严禁越权审批机构编制。申报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时,要求各县区以县区编委名义上报,市直各部门(单位)以党委(党组)名义上报;申报由市委编委审批的机构编制事项须以请示形式报送,申报由市委编办审批的机构编制事项须以函的形式报送。申报需提供党委(党组)研究机构编制事项会议纪要、申请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围绕“五个是否”作出的说明,涉及设立机构的,还应提供省内其他市(州)同类机构设置情况。对不按照《条例》规定程序研究报送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或不按照规定格式行文的将作退件处理。
三是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化。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立足于六盘水市委编办工作实际,制定《中共六盘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六盘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中共六盘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会议制度》等,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把控机构编制规定和审批流程,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谋划信息共享平台,从办理机构编制事项的源头和“入口”上,把好审核关。
四是推进机构编制监督长效化。贯彻“编制就是法律”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突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制定《六盘水市委编办2020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计划》,推进专项监督与日常动态监督相结合,加强预防宣传和畅通外部监督渠道相结合,为巩固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决策、管住管好机构编制资源提供保障,根源上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