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六盘水市委编办切实发挥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作用,着力抓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促进事业单位法人遵章守纪、规范履职。
事前建台账,做到信息清楚。建立事业单位名录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在本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或由上级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随机抽查对象范围,并对事业单位出现设立登记新增或注销登记减少的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按照“双随机”要求,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每半年开展1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的比例原则上为事业单位法人总量的5%-10%,确保5年内,做到抽查全覆盖。
事中立规则,做到抽查规范。建立抽查事项清单,明确审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和登记事项等17项指标,采取实地核查、书面审查和网络监测方式进行抽查。实地抽查时,向事业单位法人发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确保执法过程规范。
事后抓整改,做到跟踪到位。检查中发现事业单位法人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及时向被核查单位反馈,能立即整改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建立问题台账,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机构编制申请事项“三个必查”内容,将抽查结果录入登记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共享,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