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市委编办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指出,2019年12月1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旨在依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同时,要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宣传,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民众反家庭暴力意识。该《条例》共分为五章,分别为总则、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处置、法律责任、附则,共有四十条内容。
会议还重点学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公职人员应当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构建文明和谐家庭关系,不得有任何家庭暴力行为”及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公职人员,公安机关出具书面告诫书,还应当同时将书面告诫书抄送其所属单位,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通过学习,从思想上和认识上提升了干部职工对于反家庭暴力的认识,懂得规范好自己的行为,营造和谐家庭关系氛围。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家暴对家庭与社会、自身与他人的危害,要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我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远离家庭暴力,弘扬家庭美德,进一步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维护家庭成员人身财产不收侵犯权益。市委编办要肩负起引导和教育广大青少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形成对家庭暴力抵制并采取“零容忍”态度的良好氛围,共同建设新时代幸福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