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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上编下编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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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上编下编操作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上编下编管理,防止出现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根据《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要求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干部职工上编下编手续一般按照“先出后进”“先下后上”的原则办理。办理上编手续之前,各单位应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对上编人员信息进行录入,对本单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更新维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办理上编下编手续,应由本单位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人员前来办理,各单位明确1名专门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人员并将人员名单2024年4月20日前通过协同反馈市委编办业务一科

办理上编下编手续,应在取得相关文件或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上编指南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干部职工上编手续,应携带上编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调入、招录(聘)、人才引进、部门系统内部交流调整上编。提供市委编办审核同意的《六盘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及科级职数使用表》(见附件),组织、人社等有关部门调动、录(聘)用、引进聘用文件,主管部门任免职或交流调整文件。

(二)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任职上编。提供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或其他有效任职文件;根据人大、政协等会议选举产生的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提供选举会议公告(加盖上编人员所在单位公章)或选举结果批复文件。

(三)退役军人安置。提供市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接收安置文件。

三、下编指南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干部职工下编手续,应携带下编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调离下编。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调离的,提供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或其他有效任免文件;科级及以下人员调离的,提供组织、人社部门的调动文件;正科级干部提拔调离的,提供市委、市政府任职文件。

(二)辞职下编。副县级及以上干部辞去公职的,提供市委或市政府免职文件;科级及以下人员辞去公职的,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三)解聘下编。提供解聘人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解聘文件。

(四)辞退下编。提供辞退人员任免审批机关的辞退决定。

(五)开除下编。提供有效的开除处分决定。

(六)死亡下编。提供下编者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七)退休下编。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退休,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同意的《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核表》;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退休提供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退休文件。

四、受理机构

市委编办业务一科负责受理、办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上编下编事宜。办公地址:钟山区钟山西路44号十二层大楼五楼业务一科505室,联系电话:0858-8328318

附:六盘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及科级职数使用表

(2024版)六盘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及科级职数使用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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